关于奇台县枫尚壹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印章作废公告

关于奇台县枫尚壹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印章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1小时前 公 开 人:奇台县枫尚壹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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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奇台县枫尚壹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印章作废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根据盛永发的申请,于2026年8月5日裁定受理奇台县枫尚壹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8月12日指定新疆广泽律师事务所担任枫尚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具体工作。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工作,尝试多种方式联系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人员等其他清算义务人,截至2026年9月30日,管理人未接管到公司证照、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候岩海私章等印章。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公告声明:奇台县枫尚壹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等公司相关证照,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候岩海私章等与公司相关的印章,自2026年8月5日奇台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作废,自2026年8月5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管理人无关,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奇台县枫尚壹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新疆广泽律师事务所朱玉妍律师,电话:132099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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