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10 公 开 人:贵州中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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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殷紫妍 联系方式: 18696896937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4-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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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海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经具备重整原因。为尽早挽救企业,中钰海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向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并请求人民法院许可中钰海公司在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前进行预重整。

2024年3月15日,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黔0325破预1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中钰海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日,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黔0325破预1号之二决定书,指定重庆知希企业清算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重庆瑞泰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担任中钰海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5年3月21日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黔032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钰海公司的重整申请2025年3月24日,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黔0325破1号决定书,指定重庆知希企业清算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重庆瑞泰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担任中钰海公司破产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实现重整价值及财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钰海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2014年8月14日,中钰海公司于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统一社会经营代码为915203253143624261,法定代表人为康俊学。住所地为贵州省遵义市道真自治县玉溪镇新城社区篁竹郡2号楼。

中钰海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股东系中建投重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销售、企业营销策划、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

二、项目开发建设情况

2014年10月10日,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与中城建第三工程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编号为2014-CR-0019和2014-CR-002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宗地面积分别为69986.4平方米和69998.9平方米,用途均为居住用地。2015年12月1日,中城建第三工程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钰海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将上述宗地使用权转让给中钰海公司。中钰海公司开发建设了“中钰海·篁竹郡”项目,项目开发情况如下:

序号

类型

已完成

未完工

未修建

1

住宅

1-4#、1-5#、1-6#、1-7#、1-14#、1-15#、1-16#、1-17#、1-19#、1-20#

/

1-8#、1-9#、1-10#、1-11#、1-12#、1-13#

2

商业

1-1A、1-2#、1-23#、2栋售楼部、地下室19-20#

1-1B、1-18#

/

3

车库

1-2#、1-21#、1-22#

1-24#

1-25#、1-26#

上述未修建的住宅和车库,均为中钰海·篁竹郡项目中未动工修建的58亩净地部分。

三、资产情况

根据重庆图克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初稿,截至评估基准日,中钰海公司未售房屋、在建工程及未开发土地清算价值为21,005.89万元,完工后市场价值为40,221.70万元,办公、电子设备的清算价值为8.379万元。

(三)负债情况

预重整期间,共716户债权人申报了740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为2,601,787,808.44元。其中,购房户申报了667笔购房违约金、装修保证金以及消费性购房优先债权(24笔),共计19,234,956.20元;其他类债权人49户,申报金额合计2,582,552,852.24 元。

经审核,初步确认634户债权金额为1,816,058,062.82元。其中:确认担保债权8户9笔,金额为 635,575,183.65 元(含有财产担保债权4户4笔金额为576,982,816.40元;建设工程优先权债权5户5笔金额为58,592,367.25元);确认普通债权629户629笔,金额1,153,040,007.21元(购房户申报的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确认金额共计14,996,177.80元);确认税款债权1户1笔金额为 27,142,871.96元。经初步调查,职工债权约350万元。

本案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债权申报正在进行,中钰海公司最终的债权情况,以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二、重整投资人遴选程序

(一)重整投资人条件与报名

1.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重整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并尚未执结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重整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重整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联合参与投资的,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至少有一个投资者符合以上条件。

(二)重整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

1.重整投资人应提交《参与投资的意向书》报名,并附以下材料:

1)重整投资人介绍(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2)重整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4)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重整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参与中钰海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8)最近一年内的主体信用评级报告;

9)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10)重整投资方案;

11)200万元报名保证金的支付凭证。

2.重整投资方案的要求

为依法顺利推进中钰海公司重整进程,兼顾债权人、债务人及其股东等各方利益,重整投资人应当围绕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重整投资方案,确保重整投资方案具有可行性、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并由管理人根据该投资方案编制《重整协议》或《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3.报名保证金的缴纳与退回

重整投资人根据已掌握的中钰海公司情况,结合自身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报名参与本项目投资,报名的重整投资人应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报名保证金缴纳至管理人账户付款时需备注“中钰海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贵州中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

账号:20810078801900001462

重整投资人未被确认为正式投资人的,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由管理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配合重整投资人将资金转出,报名保证金退还时不计息

重整投资人被确认为正式投资人后需与中钰海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相关细节由投资协议另行约定。

4.报名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报名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重整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

2)重整投资人应将报名文件一式四份装袋密封

3)重整投资人提交报名文件时,需提供与报名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或存入U盘,与重整报名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5.报名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报名文件提交截止日前,重整投资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名文件,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重整投资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名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重整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如重整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重整投资人修改报名文件的,最迟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且应按前述报名文件的提交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最终文件。

(三)管理人根据上述招募条件遴选正式的重整投资人

若有多家重整投资人报名的,将由有财产担保债权人1名、普通债权人1名、债务人代表1名、职工代表1名、管理人1名组成5人评选小组采取多数决方式对报名资料进行评议,评议主要从投资金额高低、资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报名保证金的缴纳先后、重整投资人业绩、偿债方案、经营方案及履约能力证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一位正式重整投资人并签署正式投资协议

如仅有一家重整投资人报名,且满足上述招募条件的,则直接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紫妍,联系电话186-9689-6937;

 洪,联系电话177-8423-8466。

报名及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42517;逾期报名或者逾期提交重整投资人文件无效。超过2025年4月2517时管理人将不再接收报名及相关材料。

文件提交地址:贵州省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竹王大道中钰海·篁竹郡2号商业楼3层内3-74号。

重整投资人如有疑问,可按上述联系方式了解中钰海公司的详细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招募公告编制的目的是让重整投资人中钰海司的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中钰海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也不代表管理人的确认或承诺。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中钰海公司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还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

重整投资人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应遵守保密义务,重整投资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公司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诉讼情况、法律定性等,都承担保密义务。重整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与投资人遴选资格。

(二)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程序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四)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如招募工作安排因破产重整工作的需要发生变化,管理人可在通知后进行调整。

热忱欢迎各地单位、各界人士报名参与本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贵州中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

中钰海~投资人招募公告(已盖章).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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