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人民法院公告

阳朔县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13 公 开 人: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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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12-1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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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桂0321破4号

 

2025年11月6日,本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李冬平对被申请人阳朔德圆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圆盛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1月10日指定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担任德圆盛公司管理人。德圆盛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12月15日前向德圆盛公司管理人(联系人:廖律师,电话:15078336538,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中山中路36号桂林大世界801室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德圆盛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德圆盛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8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公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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