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预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1小时前 公 开 人:中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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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中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13811810771 报名截止时间: 2026-10-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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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预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中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基投资”或“债务人”)目前正在进行破产清算,经管理人审慎调查研判以及汇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中基投资具备重整的基础条件。现预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适格的意向投资人均可报名参与招募程序。本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二)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备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三)本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也不代表管理人对中基投资现状的承诺。意向投资人在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可自行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时应对尽职调查过程中知悉的中基投资信息保密,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照中基投资现状进行投资,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四)本次预招募为管理人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做出的安排,管理人可结合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或本案后续发展随时决定终止或撤回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依据本公告报名视为对该等安排的认可,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前期工作和费用,管理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或进行任何补偿。

(五)中基投资能否由破产清算转为重整具有不确定性,故本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中基投资后续程序安排的承诺或默认。

(六)意向投资人应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二、企业概况

(一)基本信息

中基投资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00287721,工商注册号:11000000978796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尚一;注册资本:13600万元人民币,登记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路1层104-45,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宝鼎中心A座1069室,经营期限:1999年11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实业、服务业的投资(国家专项专营除外);资产受托管理;财务管理、咨询、服务。(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经查,中基投资公司工商状态为存续,2021年11月因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重整价值

中基投资的核心资产为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东高岭6594.9亩林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以及三亚香水岭投资有限公司70%的股权(三亚香水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光坡镇3405.1亩林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两宗土地合计10,000亩,坐落于陵水黎族自治县的生态及旅游发展区域内,具备多重综合开发利用前景。需要提示的是,该等资产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已通过公开拍卖成交,但尚未交割过户,管理人正在依法依规、妥善推进清算程序与重整程序的衔接工作,投资人需协助管理人与资产买受人进行沟通协商。

三、招募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意向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信用记录良好。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联合参与投资,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并承诺联合体成员间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本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条件中第(一)、(三)项设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应符合本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条件中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条件。

(五)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六)法院或管理人根据本案实际情况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方式

本公告发布后30日内,下载并填写《意向投资人招募报名文件》,将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并将纸质版原件邮寄至管理人通讯地址后,视为报名成功。

(二)提交材料

除上述报名文件外,意向投资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必要证照。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基本情况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投资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3.意向投资人实力证明。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与债务人产业关联性、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以及投资人以往参与各类投资项目的经验等。

4.初步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的内容至少包括未来经营计划、股权及资产重组安排、债务清偿方案;相关方案内容不可过于简单,且管理人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修改或完善投资方案。

(三)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报名资料后5日内支付投资保证金¥2,00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付款前请与管理人联系确认具体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2.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投资资格。

3.如经遴选意向投资人未能成为最终的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招募工作结束后10日内无息原路退还保证金。

4.如破产清算转重整或和解程序因故客观上无法继续推进,管理人可视实际情况停止招募工作,并将在招募工作结束后10日内无息原路退还保证金。

5.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可在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用于冲抵重整投资款。

(四)投资协议

确定最终投资人后,管理人将尽快与投资人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并基于此继续推进后续相关工作。

(五)其他

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招募的内容和安排等进行调整,相关调整情况管理人将及时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方。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电话:13811810771;邮箱:maozixi@lantai.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一号第三置业大厦B座29层,中基投资管理人(收)

中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6年9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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