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金梧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通过重整方案计划草案

河北省邯郸市金梧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通过重整方案计划草案

发布时间: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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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5日,邯郸市金梧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梧桐公司”)破产重整案通过网络形式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此次会议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投票方式,高票通过了此次的重整方案,开创了邯郸市破产重整案件的先河。

金梧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3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13年起以“龙鼎”为品牌开发建设了“龙鼎商业广场”与“龙鼎云居”两个项目,并分别通过两块独立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后金梧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严重资不抵债,所建设项目停止建设。

2019年7月4日,金梧桐公司向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该院作出(2019)冀040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金梧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作出(2019)冀0403破2-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邯郸市金梧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邯郸市金梧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自接受指定以来,在丛台区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丛台区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在各中介机构的专业支持下,严格遵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履行职责。管理人依法对债务人实施接管和财产管理,依法有序的开展债权登记、审查、尽职调查等,府院联动数次进行复工建设谈判,配合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与工程造价机构开展工作等。并通过公开遴选招募,选定优质意向投资人作为金梧桐公司重整投资人参与此次重整投资。

本次会议涉及债权人数众多,债权类型复杂,管理人本着使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债权人及相关各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审计、评估、工程造价和管理人对各项债权审慎审核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制作了具有较强可行性的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此次会议时长2个半小时左右,管理人向债权人宣读了履行职务、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等一系列的工作报告。债权人及出资人对《邯郸市金梧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分组进行了表决并顺利通过。

下一步,管理人将依约履行监督职责,推动重整计划的执行,切实维护债权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