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申31号异议听证通知书(被申请人)

2022清申31号异议听证通知书(被申请人)

公开时间:2022-06-21 公 开 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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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2022)粤0118清申31-1

增城市建筑材料供销公司经营部

申请人增城市建筑材料供销公司于2022413日向本院申请对你公司进行强制清算。本案由审判员王丽娜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董斯、谢佳静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书记员黎剑烨负责本案书记员工作。如你公司对该强制清算申请或合议庭组成人员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本院定于2022628日下午1500分在第二十二法庭进行听证,请你方携带身份证件准时出席听证会,如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O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城街城大道269-1号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邮政编码:511300,联系人:陈帆助理 020- 82123159、黎剑烨书记员020-821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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