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破产-裁定书

宣布破产-裁定书

公开时间:2022-06-07 公 开 人: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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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08041号之一

 

20211110日,南京鸿祺服饰有限公司以资不抵债为由,向本院申请对淮安鸿博服饰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211220日,本院裁定受理淮安鸿博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本院查明,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核,淮安鸿博服饰有限公司已经审查确认债权合计人民币6380594.51元,其中税务债权20584.07元,普通债权6360010.44元。淮安鸿博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仅接管到淮安鸿博服饰有限公司资产294141.53元,其中现金及议价处置零星资产价值合计102627.04元,另外债权191525.49元。2022517日,淮安鸿博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以淮安鸿博服饰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宣告淮安鸿博服饰有限公司破产。

本院认为,淮安鸿博服饰有限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宣告的条件。淮安鸿博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淮安鸿博服饰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钱晓晖

 

 

 

O二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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