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破产财产管理方案-民事裁定书

认可破产财产管理方案-民事裁定书

公开时间:2022-05-07 公 开 人: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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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原书用纸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2021)鄂010730号之二

 

申请人:武钢北湖福利加工厂管理人。

2022128日,武钢北湖福利加工厂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拟订的《财产管理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请求本院依法裁定。

本院认为,武钢北湖福利加工厂管理人制作的《财产管理方案》虽然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但该管理方案的内容及会议程序等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为了更好的管理相关财产,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院对上述方案予以认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武钢北湖福利加工厂管理人制作的《财产管理方案》,本院予以认可。

债权人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宣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     

        毕田力

 

 

 

附件:《财产管理方案》

 

 

武钢北湖福利加工厂破产清算案

财产管理方案

 

2021)福利破管字第10

 

武钢北湖福利加工厂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于2021813日接管了武钢北湖福利加工厂(下称福利加工厂或者债务人)财产,现提交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

一、债务人财产的接管

(一)接管的具体步骤

管理人于2021810日向福利加工厂发送书面的交接清单,并于2021813日在债务人会议室进行了移交工作。管理人在办理交接手续、接管债务人财产之前,先后至工商、法院、银行、房产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调查福利加工厂名下财产,以配合财产接管。由于福利加工厂存货较多,管理人又与福利加工厂进行多次交接,并于2021913日全部交接完毕。

(二)接管的债务人财产及资料

1.工商资料及银行开户、销户资料;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各一份、开户许可证原件一份、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一份;

3.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4.银行U盾、支付密码器、金税盘、增值税专用发票67份、增值税普通发票12份;

5.20101月至202012月会计凭证,2018年至202061日前会计报表;

6.员工花名册、集体企业花名册;

7.仲裁、诉讼文书;

8.关于应收账款的法院裁定及债权申报通知;

9.关于应付账款的法院裁定;

10.武钢北湖福利加工厂债权、债务清册各一份;

11.设备租赁合同以及设备租赁续约合同各一份。

12.厂房租赁合同一份;

13.武钢北湖福利加工厂管理制度汇编一套;

14.固定资产设备处置清单一份;

15.销售单两份、公司财务对账函一份、开票信息一份;

16.武钢北湖福利加工厂存货明细表、存货,包括衣服、鞋帽等;

17.武钢北湖福利加工厂固定资产,包括设备、车辆、房屋建筑物等;

说明: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名下未查询到持有商标、著作权、域名等无形资产,仅有两项发明专利,分别为阻燃拱形透光瓦及其应用和玻璃钢防撞护套及其制备方法;未查询到房屋、车辆出现抵押登记、查封冻结等情况。

二、债务人财产的管理

1.管理人接管了福利加工厂的公章、合同、文件、诉讼文书等资料,制定了证照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以及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如下:

1)因破产工作需要,需对外暂借债务人证照的,必须说明暂借证照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取得管理人负责人的批准,办理借出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借用证照人员必须妥善保护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相关人员须立即向管理人负责人报告,管理人须及时与发证机关联系,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证照管理人员须及时建立证照管理台账,做好证照登记工作。证照的登记内容包括:证照名称、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证照记载的主要内容等。

2)管理人印章和债务人原有印章由管理人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应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用印时应认真审核用印手续是否完备,对不符合用印手续、规定或文件不符合规范的,应说明原因,待手续完备后方可用印。印章管理人外出时,应将印章交负责人授权的人员管理。管理人印章和债务人原有印章须由管理人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如确属日常事务性工作,或经负责人授权,可由管理人指定的人员签字批准后使用。

3)破产清算期间形成的档案和管理人接收的公司档案应立卷归档。管理人责任人指定专人保管管理人及公司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管理人各工作组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经收集、整理,移交管理人指定人员集中保存。

2.为清产核资的需要,管理人正在依法聘请审计、评估机构对福利加工厂进行审计评估。

3.为及时主张及行使相关资产追回权利,在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武汉钢实融创机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融创公司申报因该公司拖欠福利加工厂货款732239.35元的债权,上述申报材料融创公司已全部收悉;向武钢北湖金属加工厂破产管理人进一步提交相关债权的证据原件资料,上述证据材料已在进行审核。

4.为管理房屋、存货及其他资产的需要,福利加工厂与武汉市盛隆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安保服务业务外包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驻护卫人员提供24小时安保服务,安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治安维护、院内资产看守、防火防盗、安全环保,安保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福利加工厂院内及存货、设备存放地点(马路对面)以及隔壁原食堂旧址。安保公司将每周向管理人提交值班记录,管理人不定期进行巡查。

5.关于对外债权的追收。福利厂流动资产中,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等,存在账目相关凭证缺失、帐外交易、相对方未对会计师事务所函证进行回复等情况,对此类债权、财产,管理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后,经甄别债权成立的,将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予以追回。

6.对于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以及其它未尽事宜,包括未追回财产的追回及处理、需要维护、保养财产的维护及管理等等,管理人将根据有利于财产价值的情况进行管理。

特此报告。

 

 

武钢北湖福利加工厂管理人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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