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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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能源
注册地:青海 职工人数:50人(含)-100人(不含)
注册资本:5000万(含)以上
受理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营范围: 对水电站的开发与建设管理;电力的生产与经营;销售金属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材料、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矿产品;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除外)
主要资产: 债务人资产主要由在建工程、其他应收款项、固定资产、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性资产构成。

企业简介

债务人华鑫水电于2007年3月6日经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黄河再生铝出资0.9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90%,北京鑫恒铝业出资0.1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10%。此后债务人经过四次增资、十次股权转让变更后,截止西宁中院受理债务人破产重整(2020年6月24日)时,债务人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亿元。 债务人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人组成,设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设总经理一人,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债务人下设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工程部、机电部、安全质量部、技术部、物资部、计划合同部、移民部、开发部、财务部共11个部门。 债务人主要承担位于青海省玛沁县境内黄河玛尔挡水电站的开发建设任务。该水电站是黄河干流龙羊峡上游湖口至尔多河段规划推荐开发的第十二座梯级水电站,属国家“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玛尔挡水电站设计总投资为227.05亿元(按2015年四季度价格水平),总装机容量2200MW。工程项目建设总工期为10年,施工总工期为8年,分为工程筹建期、施工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及完建期等四个阶段。工程于2010年10月开始筹建,2013年11月导流洞开始过流,实现大江截流。2014年5月上下游围堰施工完成,2014年10月主体工程引水发电系统开始施工。2016年已基本完成工程筹建期及施工准备期建设工程。2017年8月因资金短缺问题停工。 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青海发投于2020年6月15日向西宁中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务人对青海发投的破产重整申请无异议,并自愿提出破产重整申请。西宁中院于2020年6月24日作出(2020)青01破申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重整案,并于2020年6月24日作出(2020)青01破19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盈(西宁)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债务人详细信息

负责人:

所属机构: 北京市中盈(西宁)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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