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先开展债权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预先开展债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2 浏览次数:56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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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关于预先开展债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冠城预重整字第05

致:广东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8日作出(2025)粤01破申351号决定书,决定对广东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公司/债务人)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主办单位)、德勤企业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协作单位)作为联合体担任冠城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人为陈联书。

为保障预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

1.债权人应于2025年8月27日(含当日)前按照《债权申报须知》按要求备齐材料后,前往管理人办公地址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如邮寄申报债权的,应在快递寄送单上注明“冠城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债权人名称)”字样,并需要及时联系管理人进行原件核对)。

2.预重整期间不停止计息。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后,若冠城公司后续被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则视为债权已完成债权申报,债权人无需重复申报,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重整申请受理之日。

3.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期间再另行申报。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预重整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二、申报债权的范围

1.人民法院受理预重整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有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5.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的,暂计算至人民法院决定冠城公司预重整之日(即2025年7月18日)。申报人应提供利息计算表,说明利息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同时将正常利息、滞纳金、迟延履行利息等分开计算。

6.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申请后,债权人若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补充申报2025年7月18日至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申请之日期间的利息的,则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冠城公司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时公告的债权申报期限为准。

三、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

1.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2.《申报债权登记表》;

2.《债权(包括担保情况)证明文件清单》(如判决书、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的复印件);

3.《债权人送达地址、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确认书》、《关于文书送达及表决方式的确认函

4.《诚信申报债权承诺书》、《法律责任告知书

5.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主体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如委托代理人办理申报债权手续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别说明:以上材料中证据原件交管理人现场核对,并保证所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原件相一致,原件经核对无误后退回。对于债权人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债权人为单位的,在复印件每一页上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或代理人在复印件每一页上签字。以上材料模板的下载在本通知后附二维码中,如无法获取链接的,请及时联系管理人获取。

四、债权申报的注意事项

1.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确定(只能申报一个债权总额),外币必须转换成人民币计值,汇率以2025年7月18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交易中间价为准(并请提交银行出具的汇率证明)。

2.简要陈述债权形成过程及债权基本情况描述,若涉及合同关系则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须填写清楚。

3.债权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务必在债权申报材料中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电话、手机电话、传真、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等,管理人将相关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通过传真发送至指定号码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

4.债权人虚假申报债权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管理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粤海金融中心29楼;邮编:510623;联系人:何肖洁、刘宝如;联系电话:020-38556253;电子邮箱:guanliren@genius-law.com;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广东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下方二维码扫描下载)

1、预重整决定书、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复印件各一份;

2、债权申报指引及申报材料相关格式文本。

 

 

债权申报须知

债权申报材料模板

 


附件

05.【冠城】预先开展债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