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恒合云端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临时管理人关于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德阳市恒合云端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临时管理人关于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9 浏览次数:16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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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恒合云端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临时管理人

关于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1恒合云端临管字第2-2

2021713日,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德阳市恒合云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恒合云端”)进行预重整,并作出(2021)川0623破申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德阳市恒合云端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开展各项工作。经报请法院同意,临时管理人拟通过遴选方式确定一家评估机构对德阳市恒合云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现就遴选评估机构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恒合云端基本情况

德阳市恒合云端科技有限公司系201321日依法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海彦,登记机关:德阳市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范围为: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企业管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业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动漫视频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制作和发布,市场营销策划,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酒店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应为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显示入围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资产评估机构;

2.申报机构及委派人员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其他关系。

三、申报资料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编入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的证明材料;

2.拟委派从事本项目工作的评估人员基本情况、从业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3.申报机构的工作方案;

4.申报机构的报价方案。鉴于本案暂无货币财产可供支付评估费,对于申报机构应收取的评估费,若本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且中标单位出具的报告可以继续使用的,相关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在经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后支付;若本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且中标单位出具的报告可以继续使用的,相关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在破产财产处置后支付;若预重整失败,则费用支付时间及方式由各方协商确定。申报机构提交报材料时,应出具同意前述服务费用收取时间的承诺函;

5.申报机构和其从业人员近3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四、评定方式

参与遴选的申报机构应在报名截止日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一式八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复印件。以邮件、快递方式寄送的,应在截止日前到达。管理人将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本项目评估机构。若申报机构不足三家的,管理人将在申报机构内进行遴选;若申报机构仅一家的,管理人将直接确定该申报机构为中选评估机构。遴选结果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案件信息网予以发布。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20218516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雨昕、李润声

联系电话:1588122165215025418512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58OCG国际中心A31楼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德阳市恒合云端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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