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云祥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公告

湖北云祥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30 浏览次数:150次
  • 打印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根据湖北云祥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1027日作出(2025)1202破申8号《决定书》,决定对湖北云祥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并指定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和湖北众和律师事务所为临时联合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规定,定于2026519日上午93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湖北云祥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于2026518日之前会收到包含账号和密码的短信通知。债权人收到短信后,可于2026518日上午10时起(即正式会议日期前1日),凭短信中的账号和密码提前登录系统进行签到、熟悉操作流程并查阅相关文档。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手机参会。电脑端需凭账号密码登录“咸宁市府院联动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https://xianning.polz.cn),点击进入系统并查看会议文档。手机端需搜索“咸宁法院破产案件府院联动平台”微信小程序,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进入系统。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湖北云祥置业有限公司临时联合管理人

20260430


附件

湖北云祥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