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南宁富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南宁富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2 浏览次数:1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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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南宁富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南宁富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各债权人: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南区法院”)根据南宁富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鼎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11月12日对富鼎公司预重整进行备案登记,并于当日作出(2025)桂0105破申1号《预重整辅助机构确定书》,确定广西辰亿律师事务所担任富鼎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

为推进预重整工作,辅助机构在前期与债权人投资人等各方沟通的基础上,起草了《南宁富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草案)》(以下简称《预重整方案(草案)》)。根据预重整工作安排,定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南宁富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将通报工作进展和债权审核情况,并对《预重整方案(草案)》进行审议表决。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会议内容

(一)辅助机构作南宁富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工作阶段性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二)辅助机构通报债权审查情况;

(三)辅助机构介绍《预重整方案(草案)》并进行说明;

(四)辅助机构解答债权人针对《预重整方案(草案)》的提问;

(五)债权人分组审议并对《预重整方案(草案)》进行表决。

三、召开会议方式

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以线上网络直播的形式召开。各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通过登录“阿里破产管理平台”(可自行选择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参会。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阿里破产管理平台网络会议操作手册》。

四、表决规则

表决规则以《南宁富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为准。

五、关于表决效力的特别说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及《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企业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等规定及本次预重整安排,本次会议对《预重整方案(草案)》的表决,在债务人转入正式重整程序后,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一)若在预重整期间表决通过的《预重整方案(草案)》与后续提交法院的《重整计划(草案)》内容不发生实质性变更(或仅发生有利于债权人的优化),该表决结果将自动延伸至正式重整程序,不再重复召开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二)如后续《重整计划(草案)》发生实质性变更且对债权人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关债权人组有权重新表决。

六、会务联系

(一)在预重整过程中,债权人可通过以下电话号码联系辅助机构:19176373918、19195732567、19195687078。(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以上号码不分前后,可选择任意一个号码拨打。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号码停机或暂停使用的,辅助机构将另行通知更换号码。

需邮寄书面材料的债权人,可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B座43层广西辰亿律师事务所,收件人:富鼎公司辅助机构(收)。

(二)阿里破产管理平台联系方式:13386500629。

七、其他事项

(一)预重整辅助机构将于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前将《重整计划(草案)》上传至阿里破产管理平台,请各债权人及时通过网络系统下载、查阅。

(二)请各债权人及时查阅《债权人会议线上会议操作指引》(详见附件),提前熟悉“阿里破产管理平台”线上会议相关操作,按期登录“阿里破产管理平台”参会并进行投票表决。

(三)开会时间、方式、议程等如有变动,辅助机构将另行提前通知。

请各位债权人准时参加。

特此公告。

附件:阿里破产管理平台网络会议操作手册

 

 

 

南宁富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临时辅助机构

2026年3月12日

 

 

 

 

 

附件

关于召开南宁富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pdf 下载
债权人线上会议操作指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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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线上会议操作指引.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