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5 浏览次数:31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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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公告

根据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2025910日,安徽省亳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61之一决定书,决定对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同时指定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临时管理人(现场申报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7号富邻广场B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230031;联系人:蒋小军;联系电话:13605655535邮寄方式申报地址同上)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的,各债权人在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程序中已申报债权可视为在后续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无需再另行申报。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的法律效力延续至正式重整程序中。如预重整期间需要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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