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结果的公告

关于遴选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0 浏览次数:166次
  • 打印

关于遴选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结果的公告

 

2025418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受理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垚建设公司”)预重整一案,并于2025512日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于2025526日公开发布审计机构《邀请函》,至截止日管理人共计收到4家审计机构的投标材料。经管理人统一开标遴选,从机构规模、工作经验、工作方案以及报价四个方面评分,根据得分总和最终确定温州诚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作为本案审计机构为本案审计机构,对中垚公司进行审计。

 

特此公告

 

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