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凯鑫利木业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费县凯鑫利木业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2 浏览次数:23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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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凯鑫利木业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2024)凯鑫利预管字2号

费县人民法院根据费县凯鑫利木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7月30日决定对费县凯鑫利木业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山东铭诚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临时管理人。费县凯鑫利木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8月30日前,向费县凯鑫利木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通信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上冶镇埠后村(高速路北侧)费县凯鑫利木业有限公司一楼东临时管理人办公室;邮编:273400;联系电话:张经理13969906899;张律师15265163699;杜律师 19862186905) 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费县凯鑫利木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费县凯鑫利木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将于债权申报结束后召开,具体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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