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永祥中药饮片厂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广东永祥中药饮片厂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5 浏览次数:10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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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永祥中药饮片厂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2024永祥破临管字第1号

2024109日,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53破申13号生效决定书决定受理申请人东莞市祥盛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对广东永祥中药饮片厂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申请。20241127日,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5313号之一《决定书》,依法指定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永祥中药饮片厂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负责人为甘雪玲。

广东永祥中药饮片厂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2025124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可通过邮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24楼;邮政编码:510623;联系人:何绍禄;联系电话:020-6271983318718876048。债权人使用电脑或手机下载安装“钉钉”软件,登陆该软件搜索群号“97290012654”实名申请加入联络群获取债权申报资料和参加债权人会议指引未申报债权,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东永祥中药饮片厂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通知

       广东永祥中药饮片厂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十二


附件

永祥预重整-受理决定书+.pdf 下载
永祥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书(已盖章)-20241204.pdf 下载
永祥预重整-指定书.pdf 下载
永祥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须知和材料范本(已盖章).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