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富士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克拉玛依富士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4 浏览次数:2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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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富士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克拉玛依富士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克拉玛依富士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德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26年9月30日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新0203破申(预)1号《决定书》,决定对富士德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6年9月30日指定新疆瀛华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辅助机构。

富士德公司各债权人应于2026年11月9日前向预重整辅助机构申报债权(材料邮寄地址:克拉玛依区新兴路218号石油大厦A座14层;材料现场递交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与南环路交汇处万达广场2楼。联系人:王志轮13119901518、赵燕妮15809908330、杨盼13709900328),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因、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未到期的债权,在本公告发布时视为债权到期。本次申报的债权为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发出之前发生的债权,本次债权申报中包含利息的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计算至2026年10月30日。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管理人将依法追加计算利息至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之日,该日以法院裁定书载明的日期为准。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富士德公司重整申请,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已向预重整辅助机构申报的债权继续有效,无需重复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11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召开,召开地点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与南环路交汇处万达广场1楼(原售楼部)。本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线下参会:面向自愿到现场参会的债权人,会议地点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与南环路交汇处万达广场1楼(原售楼部)。现场设签到处、身份核验处、会议区、咨询区,债权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债权申报材料签到入场。

二、线上参会:面向无法到场的债权人,采用视频会议平台同步直播。线上参会人员需提前获取会议号及密码,实名进入。线上同步开放文字提问、投票表决等功能。具体会议号、密码及线上参会操作指引,请各债权人关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预重整辅助机构发布的后续通知。



克拉玛依富士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

克拉玛依富士德重整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富士德债权申报文书.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