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清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唐山清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0 浏览次数:7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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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清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债权申报公告

2025)清泽破(预)管字第003号

20256月25日,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丰润区法院”)准许债务人唐山清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泽公司”或“债务人”)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担任清泽公司临时管理人。

为维护各位债权人的利益,保证预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现就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5年7月11日至2025819日止;

2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冀东建材大世界B6三楼-323室,联系人刘律师,联系电话:19331579188;

3、申报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并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因、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详见附件债权申报须知);

4、提示说明:

1)业主交房时向债务人交纳的契税、维修基金办证费用,无需单独申报,待临时管理人核查债务人公司账目后进行公示,如业主债权人有异议,管理人复核后予以修正;

2)如后期丰润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清泽公司重整,预重整阶段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登记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

为确保预重整相关工作有序进行,请各债权人在上述截止日期前完成债权申报,以免影响债权的认定和清偿。

特此公告。

唐山清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


附件

债权申报须知及申报材料-唐山清泽.pdf 下载
债权申报公告-唐山清泽.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