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翰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决定

六盘水翰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决定

发布时间:2022-01-20 浏览次数:309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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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人民法院”)根据六盘水翰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弘公司”)的预重整申请,于20221月14日作出(2022)黔02破申2号决定书决定对翰弘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时指定贵州景沛律师事务所担任翰弘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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