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升龙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广州升龙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6-06-18 浏览次数:3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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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升龙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

债权申报通知书

2026)广州升龙预管字第2号

 

广州升龙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16日作出(2026)粤01破申315号决定书,决定对广州升龙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升龙/债务人)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下称临时管理人),负责广州升龙的预重整工作。

临时管理人依法负责债务人的债权登记、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当在2026618日至2026720期间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申报债权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材料:申报债权人为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一式两份

申报债权人为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一式两份

2授权材料: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债权人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考格式文件2)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如代理人为律师的,需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函(原件);一式两份

3《债权申报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详见格式文件1

4其他:送达地址及收款账户确认书声明》;③《同意函》务必填写清楚手机号、联系地址及电子邮箱地址;均原件一式两份,详见格式文件3

5债权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份,在收到临时管理人通知时须提供原件核对包括合同、协议、单据、生效裁判文书及其所依据的全部证据材料、执行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等证明债权真实、合法、有效及具体清偿情况的证据资料);

三、债权申报方式:本通知所提及的格式文件获取方式:①可扫描后附二维码提取;临时管理人联系,由临时管理人通过电子邮箱/微信发送。

申报材料制作完成后,可选择通过快递寄件方式邮寄至临时管理人履行职务地址②直接将申报材料递交给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扫描版以广州升龙预重整+申报人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50995103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6)粤01破申315决定书、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

2临时管理人履行职务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双山大道与环市大道中东北角升龙臻府营销中心

联系方式张律师 13751846179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法院决定书及债权申报相关格式文件请扫描附件中的二维码

  

广州升龙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十八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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