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宁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西藏宁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8 浏览次数:5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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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宁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西藏宁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宁算)提起重整和预重整申请,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中院)对该案提级管辖,适用预重整程序审理。2025年5月21日拉萨中院作出(2025)藏01破申2号之一《通知书》,对西藏宁算预重整及聘任西藏源尚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进行备案登记。

为便于临时管理人全面调查债务人资产负债等情况、高效拟定预重整方案,西藏宁算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6月28日前向西藏宁算临时管理人(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藏大东路琅赛十区4栋1单元10层;联系人:张月辉,于晓萍;联系电话:15201312536,15201595386;电子邮箱:nscz@myhrtr.com)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债权申报指引及附件可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或联系临时管理人获取。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拉萨中院决定对西藏宁算进行预重整,是否受理西藏宁算破产重整将由拉萨中院依法审查决定。若后续西藏宁算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对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金额等的审查和认定在正式破产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计算至拉萨中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的前一日(2025年5月20日)。如未来拉萨中院裁定受理西藏宁算破产重整,临时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追加计算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日的前一日。关于债权申报的具体事项,请详细阅读《西藏宁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

拉萨中院定于2025年7月11日上午10:00召开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形式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西藏宁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0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西藏宁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

附件2:西藏宁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材料

附件

附件1-西藏宁算-债权申报指引.pdf 下载
附件2-债权申报文件(西藏宁算).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