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康吉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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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4 浏览次数:7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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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康吉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

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

 

湖北康吉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1 月30日以“ e 破通网络会议”形式召开,截止会议前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24户,有表决权的23户;另出席会议的出资人组有2户,有表决权的2户。现依据平台统计的数据报告如下:

一、《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参会人数23户,有表决权的22户,同意人数17户,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数22户的77.27%;同意人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95561860.10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98785108.94元的96.7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故决议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二、《预重整方案》实行分组表决,分为出资人组、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三个组

(一)分组表决明细:

1、出资人组:出资人2户,参会2户,同意人数2户,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出资人数的100%,同意人数代表出资额1000万元,占出资总额1000万元的100%;

2、担保债权组:担保债权2户,参会2户,同意人数2户,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担保债权人数的100%,同意人数代表债权金额为45786999.67元,占担保债权总额45786999.67元的100%;

3、普通债权组:普通债权23户,参会22户,同意17户,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普通债权人数的77.27%,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98209389.54元,占普通债权总额98785108.94元的99.42%;

(二)表决结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预重整方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预重整方案”,故表决结果为:各表决组均通过《预重整方案》,决议通过《预重整方案》。

 

 

湖北康吉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0二六年二月二日

附:

1.网络会议统计《表决规则》的表决明细;

2.网络会议统计《预重整方案》的表决明细;

3.网络会议统计《表决结果统计》表。

附件

1.《表决规则》表决明细.pdf 下载
2.《预重整方案》表决明细.pdf 下载
3.表决统计数据.pdf 下载
1.《表决规则》表决明细.pdf 下载
2.《预重整方案》表决明细.pdf 下载
3.表决统计数据.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