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景德镇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景德镇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0 浏览次数:17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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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致全体债权人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景德镇中院)2024930日决定景德镇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源公司”)进行预重整。20241015日,景德镇中院指定江西晨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康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因会议议程变动,现经景德镇中院决定,定于20241127星期三下午14︰30分召开的景德镇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延期至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分景德镇中院第一审判庭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如下:

一、关于债务人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工作报告;

二、关于临时管理人对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说明;

三、选举临时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参会人员须提供下列证件:

1.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核查身份证原件;

2.债权人是机构(单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此通知。

 

景德镇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江西晨天律师事务所(代章)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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