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县鸿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登记公告

乡城县鸿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浏览次数:10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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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城县鸿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

债权登记公告

乡城县鸿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乡城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1日作出(2024)川3336破申1号《决定书》,决定对乡城县鸿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能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甘孜州大信企业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担任鸿能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马雪利为负责人。

鸿能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2月10日以前向预重整管理人申请债权登记。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瑞三路99号1栋(首东置业B座)5单元1202号;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19915911682(工作时段使用);电子邮箱:707595034@QQ.com

申请债权登记材料应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因、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债权登记是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得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未在前述期限内申请登记的债权人,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乡城县人民法院依法正式裁定受理鸿能公司重整后,预重整阶段已向预重整管理人登记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

鸿能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将视预重整工作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会议召开事项将另行提前十五日通知各债权人。

特此公告。

附:债权登记指引

乡城县鸿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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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登记指引.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