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延期及变更预重整管理人办公地址的公告

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延期及变更预重整管理人办公地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0 浏览次数:43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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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延期

及变更预重整管理人办公地址的公告

 

20248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决定对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邦食品”)进行预重整。2024827日,宁波中院指定了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202528日,宁波中院作出(2024)02民诉前调595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延长天邦食品的预重整期间至202559日。

此外,根据预重整期间办公需要,预重整管理人办公地址已搬迁,变更前后的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宁波市江北区江安路407号钻石广场1207室

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0号金融中心E座18楼

除上述变更外,预重整管理人的联系人员、联系电话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预重整管理人最新联系方式如下:

新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0号金融中心E18

联系人:张律师、李律师

联系电话:1592433082715924332449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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