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粤丰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阳江市粤丰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浏览次数:417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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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粤丰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阳江粤丰预管字第14

 

一、公告背景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4日作出(2025)粤17预重2号《通知书》,决定对阳江市粤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粤丰公司”或“债务人”)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下称“临时管理人”)。为顺利推进重整工作,盘活债务人核心资产,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及投资人各方权益最大化,临时管理人现依据预重整程序要求,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欢迎各界有实力的企业或联合体参与本次重整投资。

 

二、公司及项目基本概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1.成立时间:2011年10月18日

2.注册地址:阳西县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服务区办公楼)401室

3.法定代表人:梁文秋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5.股权结构:余庆伟持股45%、梁文秋持股35%、刘世湛持股20%

6.经营范围:投资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开发、农产品市场开发、农业、酒店餐饮业、物业管理;房地产销售

(二)核心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粤丰广场商业综合体(阳西县核心商业项目)

2.项目地址:阳江市阳西县新城325国道边牛头岭地段(城市主干道旁,交通便利)

3.项目规模

占地面积:94,865.56㎡(约142亩)

总建筑面积:270,702.72㎡(含计容及不计容面积)

计容面积:192,473.72㎡(以商业业态为主,含多栋3-7层框架结构商业建筑)

不计容面积:78,229㎡(地下车位)。

4.项目进展:已投入建筑成本约12亿元,其中C-1号楼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其余楼栋完成主体结构及外立面施工,仅剩内部装修及配套设施完善

 

三、资产评估情况

(一)评估范围

粤丰公司核心资产为粤丰广场商业综合体相关房地产,具体包括:

1.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2.地上已建商业建筑物(含商业内街、集中商业体等不含近期已被法拍处置的资产

3.地下停车场(78,229㎡地下车位,已完工)

(二)评估核心数据

资产类型

面积(㎡)

评估总价(万元)

备注

商业资产计容

192,473.72

67,732.61

含多栋3-7层框架结构商业建筑,已完成95%建设

地下车位(不计容)

78,229.00

26,597.86

 

合计

270,702.72

87,194.73

 

(三)评估说明

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资产评估价值基于阳西县商业地产市场行情及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核算。

 

四、债务情况

根据债权申报登记及临时管理人初步审核结果,临时管理人初步审核通过金额104,925.72万元,具体分类如下:

(一)优先债权(合计51,372.03万元)

1.有财产担保债权

债权户数6户,审核金额30,973.19万元

担保标的:粤丰公司名下多宗不动产

债权人类型:以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

2.税款优先债权

债权户数1户(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审核金额12021.28万元

(二)普通债权(合计61,930.81万元)

债权户数260户,审核金额61,930.81万元

债权类型:主要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款、工程材料款、普通借款、服务合同款税款滞纳金

以上债务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最终债务核查数据应以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的无争议债权金额为准。

 

五、项目建设情况

粤丰广场商业综合体共含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共14栋建筑及地下部分,包括13栋商业内街(建筑面积:151,135.91㎡),1栋酒店(建筑面积:41,337.81㎡),78,229.00㎡地下车位(不计容),具体建设情况如下表:

 

序号

权属编号

建筑编号

建筑类型

结构层数

建筑面积(㎡)

建设进度

1

《国有土地使用证》(西府国用(2014)第281号)

C-1

商业内街

框架4层

11,178.98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部分已被法拍处置)

2

《国有土地使用证》(西府国用(2014)第280号)

C-2、C-3

商业内街

框架4层

21,107.30

已完成主体结构及外立面施工,内部装修及配套设施待完善

3

《国有土地使用证》(西府国用(2014)第279号)

D-1、D-2、E-1

商业内街

框架4层

18,776.72

F-1

酒店

框架23层

41,337.81

4

《国有土地使用证》(西府国用(2014)第339号)

G-1

商业内街

框架7层

13,742.90

G-2

商业内街

框架4层

8,572.23

E-2、E-3

商业内街

框架4层

12,680.00

5

《国有土地使用证》(西府国用(2014)第340号)

G-3

商业内街

框架4层

8,700.90

H-2

商业内街

框架3层

6,862.13

H-1

商业内街

框架5层

49,514.75

6

地下车位(不计容)

78,229.00

已完工,未取得产权证

 

 

六、投资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存续的非法人组织(可单独投资或联合投资,联合投资需明确牵头方)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具备足额资金实力,能承担项目续建、招商运营及债权清偿所需总资金(具体以重整计划草案为准)

认同本次重整目标,愿意配合临时管理人及法院推进重整程序,遵守招募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

 

七、报名及招募流程

意向登记

1.提交材料:《投资意向书》(需载明投资主体、资金实力、投资思路)、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金缴纳凭证、财务状况证明(近3年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2.提交方式:邮寄至临时管理人办公地址(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50475929@qq.com

报名审核

1.保证金的缴纳

有意向的重整投资人按本公告规定向临时管理人报名,并向临时管理人账户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100万元。临时管理人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称:阳江市粤丰投资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阳东支行

账号:44551101040026345

意向投资人汇款时备注“重整投资保证金”,并于向临时管理人递交报名材料时一并附上缴纳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如意向投资人未按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的,不得参与后续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在意向投资人被依法认定为的重整投资人后,该笔保证金将直接转为重整投资人的投资资金。

2、初步筛选

临时管理人对已完成报名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材料完整性、报名条件适格性(主体资格、资金实力等)、合规性等予以及时审查

尽职调查

1.临时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资质审核通过后,签署《保密协议》

2.向意向投资人提供尽调资料,协助开展现场核查

保证金的返还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由临时管理人在重整投资人确定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意向投资人未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2)在遴选投资人结果出具前,意向投资人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放弃投资人资格或退出后续选定重整投资人程序的;

3)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报名文件经管理人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4)意向投资人经遴选后未获得本案投资人资格的。

投资方案提交

意向投资人提交书面《重整投资方案》,需包含:投资规模、债权清偿方案、续建及运营计划、投资回报安排等

遴选方案

本公告为粤丰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前为招募重整投资人而发布的报名公告,目的在于广泛通知和征集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在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情况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通过遴选的意向投资人,将进入实质性磋商,具体方案再行公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律师

联系电话:15800013346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01号兴业银行大厦13楼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阳江市粤丰投资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九

 


附件

阳江市粤丰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250129.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