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竞争方式选任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以竞争方式选任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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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于20243月28日出具“(2023)沪03破申1187号”《受理预重整通知书》,受理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港数据”或“公司”)预重整程序,2024年3月28日出具“(2023)沪03破申1187号”《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确定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结合虹港数据的具体情况,临时管理人决定以公开招募方式,通过公平竞争程序择优选聘虹港数据预重整程序的审计机构。

有意参加竞争的审计机构应于2024年4月1617: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如下电子邮箱(honggangguanliren@163.com),并与临时管理人龚玲13918209468电话确认已提交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年4月9


附件1: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及审计要求

附件2:关于采用竞争方式择优选聘虹港数据预重整程序审计机构的评审工作方案;


附件

附件1、2:关于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竞争方式择优选聘审计机构.pdf 下载
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pdf 下载
受理预重整通知书.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