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3 浏览次数:1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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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公告

(2026)普罗格破管字第5号

各位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申报)人: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13日决定启动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程序,并于同日指定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为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6年3月15日前,向临时管理人(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B座9楼;联系人:邱天、孟雪娇;联系电话:13419646545/15972914371;债权申报网址:https://ept.jiulaw.cn/z3/apply/apply-list?virtualNo=899676)申报债权。债权申报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需明确的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如未能及时申报债权,其债权不纳入预重整范围,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通过临时管理人向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若后期法院裁定受理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无需再另行申报债权,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与确认与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临时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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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鄂0104破申1号决定书.pdf 下载
(2026)鄂0104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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