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人债权申报材料

职工债权人债权申报材料

发布时间:2025-10-16 浏览次数:4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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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在职或离职职工:

2025812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5破申12号决定书,决定对债务人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道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2025914日作出(2025)苏05破申12号之一决定书,确定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华道公司的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现依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预重整程序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修订)》第6条及其他相关规定调查职工债权,若存在华道公司欠付你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请在20251030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登记职工债权。登记职工债权通过破易云平台、邮寄登记材料或者现场登记的方式登记,现场登记的请先与临时管理人电话确认。如有必要,登记人须接受临时管理人询问并配合制作调查笔录。

登记债权须提交的材料:《职工信息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签名)、银行卡复印件(接收分配款银行账号)、生效法律文书(若涉及仲裁、诉讼、执行)、劳动合同、工资单(条)或其他证明工资发放情况的凭证、工作证(牌)、入职登记表或其他证明入职时间的凭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或其他证明离职时间的凭证等。上述材料中《职工信息登记表》须为签名原件,其他材料为签名复制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

电话: 18136128905 18013099052   陈律师、杨律师      

邮箱:pcguanliren@163.com      公示网址:pccz.court.gov.cn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4号楼3楼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 

现场及电话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注意:本次职工债权登记为纸质登记和破易云在线登记双登记程序,请将纸质版材料扫描成 pdf 版后上传至破易云系统,纸质版职工债权登记材料同步邮寄给临时管理人。


附件

【华道】职工债权申报材料表.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