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漯河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公告

关于漯河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0 浏览次数:386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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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4年6月21日,漯河市源汇区区委作出[2024]第23期源汇区安全稳定工作117次周例会会议纪要,决定成立漯河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9日作出(2024)豫1102破申(预)1号决定书,决定对漯河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华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清算组为锦华公司临时管理人。

原定于2024年10月31日上午9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工作需要,经向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报告,决定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召开。

特此公告

 

漯河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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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