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谷量子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临时债权人会议通知

武汉光谷量子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临时债权人会议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7 浏览次数:25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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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谷量子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临时债权人会议通知

 

武汉光谷量子技术有限公司及各债权人:

2024年7月24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武汉光谷量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量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4)鄂01破申40号《决定书》,决定启动对量子公司预重整程序,同时指定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程序临时管理人,负责开展预重整各项工作。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预重整审理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规定,拟召开量子公司预重整临时债权人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方式:为减少全体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支出成本,本次会议采取书面征集意见形式召开。

临时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7日按照各债权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寄送临时债权人会议资料,债权人收到会议资料后,应在临时管理人告知的表决期间内行使表决权,并将表决结果回寄或当面送达给临时管理人。

二、表决截止时间:各债权人应于2024年10月24日17:00前进行表决;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提交表决意见:(1)现场提交;(2)邮寄提交。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光谷APP广场4号楼1003室;联系人:章敏 15377533576

三、会议议程

1.核查债权

2.表决《武汉光谷量子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

四、其他事项

1.债权人收到会议资料后应认真查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投票;未在规定期间内行使表决权的,视为放弃权利。

2.债权人会议期间,就债权人会议资料的任何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章敏 15377533576。

3.特别说明: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一般应当以预重整方案为依据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债权人、出资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权益内容与预重整方案一致,或重整计划草案的修改、调整未实质影响已表决债权人、出资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有关利害关系人对预重整方案的同意视为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同意。

特此通知

 

 

武汉光谷量子技术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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