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8 浏览次数:538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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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41018日决定对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易日盛企业)启动预重整,并于2024115日指定临时管理人。

为保障东易日盛预重整工作顺利进行,需选聘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各一家,提供审计、评估相关服务。经向一中院请示,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聘一家审计机构、一家评估机构,并选定备选机构各一家。

一、东易日盛基本情况

东易日盛成立于19991月,注册地为北京市房山区,于20142月登陆深交所主板,股票简称东易日盛,股票代码“002713”。主要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工程咨询、技术咨询(中介除外);零售家具;委托生产电线电缆、化工产品;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参选条件

参选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选审计机构、参选评估机构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已依法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截止报名材料提交之日不存在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情形。

2.参选审计机构应有近五年以来担任过上市公司预重整/重整审计机构的业绩;参选评估机构应有近五年以来担任过上市公司预重整/重整评估机构的业绩。

3尊重项目需求及临时管理人安排,能够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审计、评估工作。

4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方式

参选机构应在2024111312临时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dyrsycz2024@163.com提交报名回执(详见公告附件1)及证明参选机构符合公告所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资格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备案(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详见公告附件2)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参选机构签署的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协议,出具的相关报告等;

3.授权委托书(详见公告附件3);

4.其他证明参选机构符合公告所要求条件的材料。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

前述报名文件收到后,将向满足要求的参选机构发送后续磋商文件。参选机构继续参与本次选聘的,应按本公告和后续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

本公告事项对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同等适用,临时管理人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胡律师   付律师

联系电话:1352270316213520785603

 

附件1:报名回执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附件3授权委托书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四年十一月

附件

附件1、2、3.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