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瑞天成食品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江苏华瑞天成食品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2 浏览次数:149次
  • 打印

关于江苏华瑞天成食品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年5月20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苏0812破申4号民事决定书,决定对江苏华瑞天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天成公司或债务人)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华瑞天成食品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有序推动债务人预重整工作,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和评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管理人现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华瑞天成公司经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批准,成立于2017年6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891MA1P9EHR8M,住所地位于淮安市清浦工业园奋进大道59号,注册资本5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玉娟,经营范围包括速冻食品加工、销售;畜禽屠宰、加工、销售;畜禽、水产养殖、销售;家禽、鲜蛋生产与销售;畜禽产品、水产品冷冻、冷藏、速冻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畜禽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委托事项与完成时限

(一)审计机构委托事项

1.以预重整受理日/重整受理日为基准日,华瑞天成公司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提供客观、完整的财务数据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债务人的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等行为

2审计债务人自成立起至预重整受理日/重整受理日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相关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文件整理后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4审计债务人负债情况,并梳理截至预重整受理日/重整受理日财务记录中的债权人名单,供管理人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5审计债务人资金流向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流向

6审计债务人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7核查债务人及管理人要求的债务人关联方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及第三十一条至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8)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发表审计意见。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作专门披露。

2.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并出具债权核查意见

3.协助管理人进行债务人资金收支预算、决算审查,以及共益债务、未申报债权、破产费用等数据核查工作

4.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5.按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对相关工作报告及工作成果进行解释、说明,并回答相关主体的询问

6.全面协助管理人核查华瑞天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人员、财务、业务、财产等方面的高度混同如需);

7.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注:审计机构的具体服务内容以最终协议为准。

(二)评估机构委托事项

1.以预重整受理日/重整受理日为基准日,对华瑞天成公司名下各类资产进行盘点造册并实地勘查,对模拟破产清算及重整情形下的资产价值分别进行评估,并出具清算价值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对债务人及管理人要求的债务人关联企业在模拟破产清算及重整情形下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相关财产的有关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4.按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对相关工作报告及工作成果进行解释、说明,并回答相关主体的询问;

5.根据破产工作的实际情况,管理人需要评估机构开展的其他工作。

注:评估机构的具体服务内容以最终协议为准。

(三)完成时限

1.审计、评估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须在3日内组织工作人员进场,管理人指定地点开展审计、评估工作。

2.审计、评估机构应在管理人规定期限内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初稿及后续正式稿。未及时出具工作报告,致使延误案件审理进度的,管理人有权扣减部分服务费用。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且满足:(1)系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入库机构或原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的入库机构;(2)不曾以任何形式为债务人企业提供过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服务;(3)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

2.参选人不存在以下情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目录;

3.参选人具有下述审计/评估项目经验:自2023年(含本年)以来具有承办破产案件审计/评估的经验,或者参选人自2023年(含本年)以来具有承办畜禽屠宰及加工类企业的审计/评估经验;

4.参选机构可以派出的常驻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不少于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年限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少于10年。

(二)报名材料

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起草并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审计机构或评估机构申报表原件(样本见附件一);

2.《承诺函》原件(样本见附件二);

3.参选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参选人入库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的证明;

5.参选人自2023年(含本年)以来具有承办破产案件审计/评估的经验,或者参选人自2023年(含本年)以来具有承办畜禽屠宰及加工类研发企业的审计/评估经验的相关业绩清单及证明文件(包括委托合同、已出具的相关报告中体现审计或评估资产总额的正文内容及签字盖章页等);

6.参选人拥有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人数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选人常驻从事本案审计或评估工作的人员名单、执业年限、主要业绩、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资质和所取得的职称等级(包括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并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职称等级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拟进场开展审计评估业务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及流程、团队组成及职责分工、工作思路、时间安排、工作成果形式等);

9.报价方案;

10.参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次竞标有关的其他资料。

四、参选文件的提交

(一)申报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62815:00

(二)报名方式

1.申报机构应于报名期限截止前将盖章版的参选资料(不含报价方案)扫描件发送至下述指定邮箱,视为报名完成。邮件标题格式为“参选审计机构-华瑞天成公司预重整案-审计机构名称”“参选评估机构-华瑞天成公司预重整案-评估机构名称”

2.参选文件(完整版,含报价方案)应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且封面加盖参选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骑缝章。参选人应准备份纸质版参选文件,密封后在报名期限截止前邮寄送达下述指定地址(未能按期提交或邮寄送达的,视为放弃参选)。参选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盖章扫描版内容不一致时,以盖章纸质版内容为准。

(三)参选文件接收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律师、张律师                  

电  话:19905236870                  

电子邮箱:hrtc20260520@163.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2号法德东恒大厦

五、特别说明

1.一家机构不得同时竞选审计和评估业务;

2.参选文件提交期限届满后,在法院指导监督下,由管理人组织选定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委员会采取择优聘用的方式,根据中介机构是否入库、行业排名、机构实力、机构业绩、人员技术力量配备及资质、报价、工作方案等情况进行打分,总得分最高者中选;若出现一家或者多家参选人得分相同的情况,评选委员会将组织进行投票,直至选出得票数最高者中选。择优选定一家审计/评估机构,同时确定一家备选审计/评估机构,但仅有一家中介机构参与的除外。对于报名但未中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若后续债务人转入重整程序,仍以本次确定的审计、评估机构为准,管理人不再另行选聘,参选人应注意因此产生的影响,且参选人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为最终报价,不再调整。

4.提供报价需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预重整/重整期间不作任何调整。鉴于破产项目的特殊性,预重整阶段不支付审计、评估费用,待华瑞天成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与其他破产费用同步清偿。

5.本公告由管理人制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不具有业务委托协议的约束效力,审计、评估的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且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推进情况进行调整。

6.参选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公告的全部条款,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7:00间联系公告所附联系人咨询

特此公告。

江苏华瑞天成食品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江苏华瑞天成食品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公告-20260622.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