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宁夏众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申请及债权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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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5 浏览次数:7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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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宁夏众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申请及债权申报的公告

根据宁夏银川中院 (2026) 宁 01 破申 11-1 号文件,该院已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受理宁夏众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指定北京天驰君泰 (银川) 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

债权申报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11 日(含当日)

申报方式:通过 “数破通破产管理系统” 线上申报

咨询联系人:俞律师 18695456669、张律师 1830950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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