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会理县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9 浏览次数:24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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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会理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2日决定对会理县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会理县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会理市人民法院规定日期内向管理人(通讯地址一:会理市滨河路北段39号;邮政编码:615100;通讯地址二: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 46号盛大国际3栋7楼;邮政编码:610036;联系人:吴昊昊、尹艳,联系电话:13158441552、1788204480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特此公告

会理县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1、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3、债权申报表.doc 下载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doc 下载
4、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doc 下载
6-1、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其他组织适用).doc 下载
6-2、授权委托书(自然人适用).doc 下载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 下载
8、诚信申报告知书及承诺函.pdf 下载
5、债权形成及债权计算清单.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