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冠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公告

河南天冠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9 浏览次数:9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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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天冠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4年11月22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13破申104号决定书,决定对河南天冠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南阳市人民政府成立的河南天冠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河南天冠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请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前通过现场方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梅溪路4号原南阳市工信局二楼239室,电话:0377-63185906,联系人:郭书娜,电话:13782122582,联系人:勇俊伟,电话:13193658218)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预重整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表决前补充申报,同时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的标准承担为审查和确认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在预重整期间行使权利。

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申报债权的,在重整阶段债权内容相同的不必重复申报,利息和违约金(若有)按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依法确认的标准自动计至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之日。

特此公告。

河南天冠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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