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2 浏览次数:3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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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公告

2025813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根据唐山君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5)冀0208破申3通知书,准许对唐山君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5年9月9日作出2025)冀02083决定书,指定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债权申报起止日期:2025912日至20251017。请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申报方式:线上申报。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电脑浏览器访问破易云破产办案工作平台https://www.poyiyun.com/ 点击右上角“登录”,输入手机号获取短信验证码、案件识别码申报债权,本案件识别码115789

2.手机微信扫描本公告后附的自主申报二维码,债权人根据提示完成登录、债权申报,本案件识别码115789。)

联系人:李律师

联系电话19331552008(管理人微信同,请您务必添加管理人微信,并备注真实姓名。)

若后续唐山君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预重整阶段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在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在预重整期间申报的附利息债权,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破产重整受理日。未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继续申报债权。

本预重整案如需召开债权人会议,具体召开时间、说明及操作指引等,届时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唐山君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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