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职工债权公示公告

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职工债权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2 浏览次数:1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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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职工债权公示公告

2026年5月11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作出(2026)沪03破申627号《受理预重整通知书》,受理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云峰集团公司”)预重整申请,并于2026年5月11日作出(2026)沪03破申627号《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确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云峰集团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下称“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根据《上海破产法庭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的规定,参考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对云峰集团公司职工债权情况进行调查并公示(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为10日,相关主体对前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6月22日(含本日)前向临时管理人提出,需明确异议内容并提交对应证据。

临时管理人联系邮箱:YFGLR@junhe.com。

特地公告。

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6年6月12日

附件

【云峰】职工债权公示文件附件.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