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崇文外国语学校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公告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崇文外国语学校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8 浏览次数:288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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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崇文外国语学校

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5928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鄂01破申63决定书,决定启动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崇文外国语学校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崇文外国语学校清算组担任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崇文外国语学校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定于2025年11月12日上午9时3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崇文外国语学校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会议召开前可根据网络平台发送的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点击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首页右方“网上服务”栏中“债权人会议”按钮进入登录界面,或手机端搜索微信小程序“破茧云会议”进入登录界面,输入账号密码进入会议。

请参会人员务必在会议当日2025年11月12日上午9时30分再次登录会议界面,通过网络参会和投票表决。

管理人联系电话:19947682624、19947682604。

特此公告。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崇文外国语学校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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