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泰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登记公告

河北泰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2 浏览次数:29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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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泰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债权登记公告

 

 2025331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华区法院”)准许河北泰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岳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河北泰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河北泰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泰岳公司债权人应自2025414日至2025523日向泰岳公司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36号中远商务广场1号楼412室,联系人:张保明、陈莹,联系电话:1331301281413313010641)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因、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现场申报方式后续新华区法院依法正式裁定泰岳公司进行重整,预重整阶段已向临时管理人登记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在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计算至新华区法院准许预重整前一日,即2025年3月30日,如后续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可就新华区法院准许预重整程序之日至正式裁定进行重整之日期间的利息、违约金等进行补充申报,债权利息等将根据正式重整受理情况予以调整。

如预重整期间需要召开债权人会议,相关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河北泰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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