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祥建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债权申报核对报告

重庆祥建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债权申报核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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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祥建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债权申报核对报告

截至2021年10月28日,重庆祥建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所申报的债权金额为362,673,868.8元经预重整辅助机构协助核对的债权金额为182,850,845.6元,其中:购房者债权55,774,013.25有财产担保债权44,919,333.16元,建设工程价款债权51,271,775.10元职工债权3,234,915.00元,税收债权325,540.53元,社保债权45,618.64元,普通债权27,279,649.89元。不予认可债权8,079,965.00元待定债权15,176,260.25元

债权分类

参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及债权审查核对情况,重庆祥建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分为购房者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建设工程价款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社保债权和普通债权,具体债权分类与计算如下:

购房者债权

截至2021年10月28日,经债权人申报并经预重整辅助机构审核核对的担保债权所涉债权金额为56,298,560.48元。其中已网签房屋买卖合同并进行备案登记的违约金部分按照合同约定按日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0.1计算天数为从合同约定交房之日2018831日起暂至预重整登记备案之日2021826共计1090只签认购书而未网签房屋买卖合同车位买卖合同不涉及违约金

有财产担保债权

截至2021年10月28日,经债权人申报并经预重整辅助机构审核核对的担保债权所涉债权金额为44919333.16元。已抵押查封的财产为祥建·雍和郡房产209房号分别为1-15、1-161-171-181-202-8、2-9、2-102-112-12、2-132-14、2-15、3-13-23-33-4、3-5、3-6、3-73-83-93-10、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204-14-2、4-34-4、4-5、4-6、4-74-84-94-104-114-124-134-144-155-75-8、5-9、5-105-115-125-135-14、5-155-166-16-2、6-86-96-106-116-126-136-146-156-166-176-186-196-207-17-27-3、7-4、7-57-6、7-77-87-9、7-107-117-127-137-147-157-167-177-187-197-208-18-2、8-38-48-58-68-78-8、8-9、8-108-118-12、8-138-14、8-158-16、8-178-18、8-19、8-2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0-1010-1110-1210-1310-1410-1510-1610-1710-1810-1910-2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1-1011-1111-1211-1311-1411-1511-1611-1711-1811-1911-2012-8、12-912-1012-1113-113-1713-1813-1913-2014-114-2、14-314-413-14-514-614-714-1714-1814-1914-20、15-1815-1915-20、16-717-718-118-2、18-318-4、18-518-618-7、18-1718-1819-1、19-2、19-319-4、19-5、19-619-719-1719-18、19-19、19-20、20-120-2、20-320-420-520-6、20-720-1720-1820-1920-20.

建设工程价款债权

截至2021年10月28日,经债权人申报并经预重整辅助机构审核核对的建设工程价款债权所涉债权金额为51,378,441.76元。

职工债权

截至2021年10月28日,经预重整辅助机构协助调查并公示的职工债权所涉债权金额为3,234,915.00元。

税收债权

截至2021年10月28日,经债权人申报并经预重整辅助机构审核核对的税收债权所涉债权金额为325,540.53元。

社保债权

截至2021年10月28日,经债权人申报并经预重整辅助机构审核核对的税收债权所涉债权金额为45,618.64元。

普通

截至2021年10月28日,经债权人申报并经预重整辅助机构审核核对的普通债权所涉债权金额25,747,656.19

经核对不予认可的债权

因傅章建李勇重庆丰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所申报债权的债务人均为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与重庆祥建置业有限公司无关故不予认可因王祥禄所申报债权为重庆祥建置业有限公司为王祥禄承担的连带责任且主债权人甘建华已申报债权故不予认可

三、待定债权

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所申报连带担保普通债权(人防费)、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申报共益债务人防费配套费均暂未确认待最终确认债权

债权人如对本次公示的债权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预重整辅助机构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预重整辅助机构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预重整辅助机构未复核、答复或对复核、答复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的债权无异议

重庆祥建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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