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互惠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大通互惠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4 浏览次数:340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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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2日,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决定同意大通互惠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通集团公司)预重整,并于8月26日作出(2022)闽0625破预申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因疫情防控原因,本次债权申报采取邮件快递方式申报(限EMS快递或顺丰快递)为主现场申报为辅管理人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同步发布公告大通互惠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128日前向大通互惠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00号融侨中心8层;联系人:杨律师;联系电话:1825916126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一式贰份)。

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

特此公告

大通互惠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十一


附件

同意预重整通知书(2022)闽0625破预申1号-大通.pdf 下载
债权申报材料模版(大通互惠集团).doc 下载
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2022)闽0625破预申1号-大通.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