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资产评估机构邀请函-长建工程

遴选资产评估机构邀请函-长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5-10-28 浏览次数:20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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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区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预重整

遴选资产评估机构邀请函

致各评估机构:

20250902日,申请人张家港市鑫洲法律服务所以被申请人张家港保税区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下称“长建工程公司”或“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为由,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申请对长建工程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预重整。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于20251016日作出“(2025)苏0582破申143号”《决定书》,决定对长建工程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51016日作出“(2025)苏0582破申143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勤业分所担任长建工程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下称“临时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预重整管理工作,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苏州法院关于破产案件选择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规定(试行)》并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申请,拟聘请评估机构为债务人资产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现就该事项相关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评估范围及内容

1-1、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长建工程公司成立于19990730,法定代表人:薛忠良,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诺亚物流大厦110C通讯地址:张家港市后塍中华路81号;注册资5,208.00万元。纳入本次评估的资产如下:

序号

资产名称

数量

备注

1

土地

13,257.20平方米

工业用地及其他商服用地

2

房屋

3,462.02平方米

有证房屋3,202.90平方米

3

设备资产

一批

主要为塔式起重机、液压静力压桩机等

4

办公设备

一批

主要为空调、电脑等

5

运输设备

2

EG9990奔驰EH5228江淮

6

存货

一批

主要为库存材料电线、五金等

7

在建的工程

/

主要为工程施工项目

8

无形资产

2

主要为商标

9

对外投资

1

为张家港市长江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占股35%

10

其他具有评估价值的资产

——

——

全部设备资产等存放于张家港市后塍中华路81

评估基准日为预重整受理日即20251016日。

1-2、评估时间及工作要求:

1、评估机构应当在接受指定后3个工作日进场开展工作现场勘察长建工程公司的资产

2、要求在确定评估机构后10天内出具市场价值、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终稿)如果涉及资产处置事宜,针对拟处置资产出具评估报告;

3、就长建工程公司的偿债能力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4、根据临时管理人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回答法院、债权人、债务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的询问;

5、对长建工程公司重整后的股权价值进行估值,并出具重整后股权价值估值报告(如需)

 

二、报名要求

1、具备法定评估执业资格,并提供入围江苏省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2、列示近三年来从事与破产相关的评估业务清单及相关合同(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参加投标的评估机构提供的书面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4-1、评估机构简介;

4-2、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

4-3、参与评估的小组组成人员的清单及各自的专长;

4-4、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

4-5评估报价(如含税价XX万元,请给予准确金额的报价,不接受按比例报价,报价应包含与评估相关的所有费用)和收费时间;

注:请报名机构在方案中明确,是否同意临时管理人或法院根据评估机构具体履职情况决定最终的评估费用;是否同意本案破产财产进行分配且出具发票后一次性支付。

4-6、承诺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承诺在确定评估机构后十内出具评估报告;

4-7报名机构提交承诺书,承诺内容包含:认可本公告内容、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5、报名资料一正一副,复印件需加盖机构公章。报名资料需密封装订(标识长建工程公司评估报名材料

6、报名评估机构需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再委托;

7、评估机构应按要求派评估人员参加债权人会议,并对会议期间债权人提出的关于评估方面的疑问做解答;

8、从进入评估现场开始,至临时管理人将委托评估资产出售并现场交接给第三方时止,中间发生资产变动时,评估机构要按要求派评估人员去现场查看,并出具说明函;

9、进入评估现场,应对现场资产进行实盘评估,并对评估现场及相应资产进行拍照、摄像,并妥善保存照片、影像资料;

10、在临时管理人将委托评估资产处置并现场交接给第三方时,评估机构应派评估人员到现场协助交接;

11、出具报告初稿和正式报告时间要符合临时管理人的工作计划;

12、在临时管理人认为必要时,可要求评估机构另外出具快速变现价的评估报告;

13、如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临时管理人未能处置委托评估资产,按要求再行评估;

14、评估机构要求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行政处罚记录;

15、与本破产案件没有利益冲突和回避事由;

16、其他临时管理人提出的要求和需要完成的工作。

 

三、选定机构的方式
  1、根据《苏州法院关于破产案件选择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规定(试行)》第三条的规定,临时管理人在报名的机构中遴选出5家后,随机确定委托机构;报名机构低于5家的直接随机确定委托机构;只有1家报名的,报名机构直接确定为委托机构。没有机构报名的,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按照江苏省高院《关于确定委托鉴定机构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2随机摇号时间及方式以临时管理人通知为准。

3对于报名未入选的评估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资料不再退还。

四、相关费用提示
1、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参与投标的机构自行承担;
2、涉及本次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或其他相关成本费用均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3、评估费用属于破产费用,本项目评估费用在人民法院作出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裁定后一次性支付。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20251104日下午17时前

2、材料递送方式:有意承接本案业务的评估机构,请于2025110417时前将申报材料(加盖报名机构公章、PDF格式)发至临时管理人邮箱:wk@qycpa.cn,邮件标题:长建工程公司预重整案评估机构报名材料+报名机构名称,并将书面申报材料邮寄至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勤业分所

3邮寄接收地址:张家港杨舍镇滨河路5号爱康大厦15楼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勤业分所

4、联系人:王伟东    联系电话:0512-58697838   13372133525

 

 

                       张家港保税区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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