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区星汇力健身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广州花都区星汇力健身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8 浏览次数:3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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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下称花都法院)作出(2026)粤0114破申2号《决定书》决定对广州花都区星汇力健身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日作出(2026)粤0114破申2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花都区星汇力健身有限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负责人为郑飞虎。

为充分掌握星汇力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确保预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管理人现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星汇力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星汇力公司基本情况

1.星汇力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广州花都区星汇力健身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NA357A

曾用名:无

注册号:440121000361319

法定代表人:江向荣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6日

登记机关: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登记状态:开业

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曙光路81号1-4层商业(部位:四层4120、4121、4122、4123、4125、4126、4128)

经营范围:健身休闲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体育健康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经纪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体育保障组织;体育竞赛组织;服装服饰零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生活美容服务。

2.股东信息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广州众星汇力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9.5万元

95%

货币

江向荣

0.5万元

5%

货币

 

二、审计工作要求

对债务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破产专项审计报告。完成期限要求为:自签署委托协议之日起30日内出具报告初稿,45日内出具正式纸质报告。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以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之日即2026年5月18日为基准日,审计机构需对债务人截至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相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如转入破产重整程序,需出具偿债分析报告。

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以下事项及对该事项的认定:

1. 债务人基本情况、出现经营或者财务困境的原因等。

2. 债务人资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核查企业盘盈、盘亏处理;(2)核查债权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业务内容、发生时间、账龄、有无担保情况、催收,对每笔业务的形成和依据进行溯源整理及说明,核实其可回收性,供管理人清查追收;核查呆账坏账的处理;(3)核查债务人企业资产出租的情况(包括租赁资产明细、租金支付、欠付租金等情况);(4)核查债务人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关联公司应收款等情况;(5)对银行账户余额进行核对;(6)对存货进行核查;(7)对其他有形资产进行核查。

3. 债务人负债情况(含或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1)核查债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等,对管理人重点关注的单笔业务的形成和依据进行溯源整理及说明,协助为管理人审查债权提供依据;(2)核查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补助、经济补偿/赔偿金等,并编制明细表并说明;(3)核查或有负债情况。

4. 所有者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核查债务人实收资本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形。

5. 核查利润情况,包括收入、成本、费用支出等的形成和依据进行溯源整理及说明。

6. 审查债务人是否正确计提了各项税款,并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未计或少计等税款、滞纳金、罚款等。

7. 审查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对债务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个别清偿等情况的账务处理,并在审计报告中编制明细表并披露。

8. 合同履行情况、公司涉诉案件情况及资产抵押情况。

9. 对与管理人协商一致的其他需关注事项进行核查。

(二)受托的审计机构应当出具债务人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和破产费用审计报告,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三)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专门会议,配合开展与债务人有关的调查工作。

三、参选机构的要求

(一)具备会计审计资质,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内,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破产企业清产核资审计业务经验和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

(三)具备破产重整案件的审计业绩(同类项目服务案例);

(四)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五)自选定之日起7日内应派遣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工作人员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四、参选机构报名须知

(一)本项目的服务费用按照固定报价收取,参选机构在工作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参选机构未固定报价的视为不符合参选要求。报价一旦确定则一次性固定,无论工作难度大小、工作范围多少、工作时间迫切等,期间不作任何调整。

(二)参选机构的服务费用按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费用的规定处理。若参选机构的方案中含垫资开展相关工作承诺的,管理人酌情对参选机构作优先考虑。

(三)参选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一式两份),参选文件应当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具体内容包括:参选机构简介、经办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主体资格材料、项目报价方案、项目服务方案、关于提交材料真实准确、不存在利害关系、近三年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其他有利于预重整及后续破产重整工作开展的相关方案或资料。

(四)【报名截止时间】管理人同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金轮律师事务所清产团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本公告,报名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17:00时止,由管理人根据参选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审计报价考量为主,综合审计效率、破产案件专业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入选机构,并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报告。

(五)【报名方式】参选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届满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一式两份,装袋密封)及电子扫描件。书面报名材料接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粤海金融中心29层。邮箱:guanliren@genius-law.com ;管理人联系人:何律师(18122490008)、曾律师(15521477961),020-38556253。

(六)参选机构须至少3家以上(含3家)方能开标并进行遴选,若少于3家的则继续延长招募公告期限或采取定向邀标的方式,符合开标遴选条件后方正式进行遴选。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审计活动接受债务人和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遴选结果将于招募平台予以公示,并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备案。

(二)审计机构依据管理人通知入场;如因案件原因,不再需要进行审计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临时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次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本公告和各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将作为委托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

特此公告!

广州花都区星汇力健身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