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口市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二十一家公司预重整案招募共益债出借人的公告

关于张家口市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二十一家公司预重整案招募共益债出借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0 浏览次数:293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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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口市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二十一家公司预重整案招募共益债出借人的公告

 

2025年12月1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张家口市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二十一家公司(以下统称“债务人”)预重整一案,并指定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为维系债务人持续健康运营,经法院许可,决定发布招募共益债务出借人的公告,进行共益债务借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招募共益债出借人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板块、酒店管理经营板块、滑雪文旅板块、物业服务板块等四块经营业务。主要资产及经营场所位于张家口市崇礼区,运营的富龙四季小镇是国家AAA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国际热门冬季旅游目的地明星单位。配备亚洲面积最大、道具最全的单双板地形公园,滑雪场荣获国内滑雪场TOP10称号,是崇礼首家开放夜场的滑雪场。

二、借款额度、期限、利率及用途

借款额度:人民币1亿元,根据需求分批支付;

借款年利率: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借款期限:暂定12个月,如因程序延期,借款自动续期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延期利率按中选主体报价利率执行;

借款用途:用于支付富龙集团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以及日常经营等其他开支。

三、报名者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共益债借款意向书(原件),需包括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介绍、拟出借的具体数额、支付安排、贷款利率等;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借款资金来源合法承诺书(原件);

4.出具人基本情况介绍;

5.上述报名材料一式五份,可联合报名。

四、还款方式说明

本次借款以债务人名义进行,所有款项汇入临时管理人账户,由临时管理人监督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的规定,该借款本息作为债务人的共益债务清偿。

五、应征时间及方式

1.材料递送时间:2025年12月15日17:00前

2.邮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镇富龙四季小镇

3.联 系 人:吴经理

4.联系方式:15532300725

六、其他

1.此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合同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此招募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临时管理人享有解释权。如招募工作因预重整工作的调整而变化,则临时管理人可在通知后调整。

 

张家口富龙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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