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鑫海化学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南阳鑫海化学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6 浏览次数:5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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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13破申25号决定书,决定对南阳鑫海化学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

2025年5月15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13破申25号之一民事决定书,指定河南驿城律师事务所、河南定信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担任南阳鑫海化学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附件

南阳鑫海化学债权申报公告.docx 下载
02-债权申报书.docx 下载
04-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06-承诺函.docx 下载
01-债权申报登记表.docx 下载
03-债权申报材料清单.docx 下载
05-送达地址确认书.docx 下载
债权申报指引.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