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债权人会议相关事项提示的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债权人会议相关事项提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9 浏览次数:41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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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1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作出(2022)鄂01破申27号《决定书》,决定启动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科”或“公司”)预重整程序,并于同日指定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中安科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临时管理人于202284日发布《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目前,中安科预重整投资人已确定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中安科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923日上午10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现将会议召开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时间

中安科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923日(周五)上午10时正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会议网址为:https://pccz.court.gov.cn

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召开前,临时管理人将向债权人发送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操作手册、参会须知以及表决须知。正式会议召开前,将开展债权人会议的测试工作,届时预重整债权人会议技术支持与服务提供商将通过短信的方式向债权人发送账号和密码,债权人可提前登陆网站,熟悉网站操作环境,并查阅相关文档。

三、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临时管理人代表、中安科代表、中安科职工代表

列席人员:评估机构代表、其他特邀嘉宾(如有)

四、会议议程安排

第一项议程:临时管理人作《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临时管理人阶段性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第二项议程:临时管理人作《债权核查报告》,债权人对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阶段的债权表进行审查;

第三项议程:临时管理人介绍《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并由债权人会议予以审议、表决。

五、表决方式

本次债权人会议需要表决的事项采取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请各位债权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直接操作(http://pccz.court.gov.cn)。临时管理人将于2022923日上午10时为本次债权人会议开启投票通道,本次投票采取延时表决,投票截止时间为202293024时。若债权人未在本次债权人会议的网络视频直播期间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但后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表决,则视为出席中安科债权人会议。如债权人未在投票截止时间内对《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表决意见的,则视为未出席本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由北京华宇九品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网络投票结果由该机构后台负责监票,网络投票统计结果由网络系统根据上传的原始数据自动统计。临时管理人将在表决情况统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公告等方式将表决结果通知全体债权人。

六、特别提示

(一)关于债权核查相关事项

本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的债权核查仅就债权本金及暂计至202271日(含当日)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如有)进行核查。若后续中安科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预重整阶段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预重整期间债权人会议对已核查债权关于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金额的核查结果,在中安科破产重整程序中同样予以适用。

中安科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受法律保护的未申报债权如在预重整债权申报登记截止日后至破产重整程序所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期间进行债权申报的,则由管理人依法进行审查后提交债权人会议予以核查;暂缓确认债权中如因无法确认的情形消除而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以管理人审查确认的金额调整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核查;对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须因时间变动而增加的债权,其债权金额将自202272日起(含当日)延续计算至武汉中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之日。

(二)关于表决结果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的适用

如《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得以表决通过,中安科将以此为基础制作《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如《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同一债权组的债权清偿方案与预重整方案的规定一致,或更有利于该组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则该债权组债权人对预重整方案的同意意见,视为其对重整计划在同一债权组的表决同意,相应债权人不再重复表决。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二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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