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亿和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山东亿和机械装备有限公司预重整案职工债权的公告

山东亿和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山东亿和机械装备有限公司预重整案职工债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9 浏览次数:278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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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亿和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山东亿和机械装备有限公司预重整案职工债权的公告

2024年11月13日,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根据山东亿和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和机械”)的申请,立案审查该公司预重整一案,并指定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作为山东亿和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临时管理人根据调查情况现对亿和机械的职工债权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公示期内,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临时管理人提出复查申请。临时管理人认为异议成立的,将直接发布修正表。临时管理人认为异议不成立,异议人应当在临时管理人复查结束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公示期内未提出复查申请或者逾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没有异议,临时管理人将提交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权表。

临时管理人联系地址及方式: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孙庄村山东亿和机械装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8063213207。

特此公告。

山东亿和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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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和机械关于职工债权清单公示.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