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武汉柿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武汉柿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7 浏览次数:4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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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武汉柿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627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武汉中院”)作出(2025)鄂01破申35号《决定书》,决定启动武汉柿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柿子文化公司”)预重整程序,并于同日指定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工作。

为顺利推进预重整工作,参照《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16条规定破产程序中确实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审计、评估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8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许可后,管理人可以自行公开聘请,但是应当对其聘请的中介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临时管理人现对外公开选定审计、评估机构。

一、基本情况

柿子文化公司成立于20211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0号光谷科技大厦4402KJDSB2021040自贸区武汉片区,登记机关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武汉文旅开发有限公司40%、武汉光谷知识产权联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0%以及武汉东音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30%柿子文化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建设。柿子文化公司的核心资产为建设中的光谷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光谷知产中心项目”,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光谷知产中心项目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百川街以南、溪荷路以西、高新四路以北、新荷路以东占地面积3.366,规划总建筑面积21.8,计容建筑面积15.5米,合计863套。其中,住宅4.65400,住宅底商0.46米(74、配套商业1.09米(119,办公9.3米(291。光谷知产中心项目规划建设建筑11栋,其中住宅6栋,独立商业3栋,办公楼2栋,车位1500个(人防246个,非人防1254个)

二、评审方式

临时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参与遴选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方案及报价等事项,进行无记名方式打分,择优确定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

三、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本次预重整重整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以预重整及重整受理日为基准日柿子文化公司的资产及负债情况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协助临时管理人/管理人做好对柿子文化公司的接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盘点、造册,接管财务资料;3协助临时管理人/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并独立发表审计意见;4根据临时管理人/管理人或法院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或出席债权人会议等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5协助处理柿子文化公司预重整重整期间营业事务中的会计及税务事项;6法院或临时管理人/管理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审计机构工作的具体范围,以临时管理人/管理人与审计机构最终签订的审计服务合同为准。

(二)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本次预重整重整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以预重整及重整受理日为基准日柿子文化公司所有财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2根据临时管理人/管理人或法院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抵押物价值分析等专项报告等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3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临时管理人/管理人要求出具补充说明或出具评估报告;4法院或临时管理人/管理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评估机构工作的具体范围,以临时管理人/管理人与评估机构最终签订的评估服务合同为准。

四、报名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且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2参选机构及机构人员与柿子文化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开展审计、评估的利害关系;

3具有企业破产案件的审计、评估经验,承办企业破产案件三件以上。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审计/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临时管理人遴选评定:

1参加柿子文化公司预重整案审计/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师/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承办企业预重整、重整或破产清算案件的业绩证明;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预重整、重整或破产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预重整、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分工、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7参选机构就以下事项作出的承诺书:

1)必须对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充分认识到陈述内容不实的后果;

2)履职中将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配合临时管理人的各项要求协同推进柿子文化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

3)不以任何形式将中介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全部或者部分转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

4)参选机构及机构人员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5)选定后主动放弃选定资格的,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对临时管理人/管理人工作安排造成影响的,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请将以上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

六、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有意参选的机构,请于202571117时前将盖章版《审计/评估机构遴选公告回执》(详见附件)及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5717108163@163.com,并在同日前向临时管理人邮寄纸质版报名材料。逾期发送回执及报名材料的,视为不参与报名

2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38号同成广场C2804

3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张律师 15717108163、林律师 15727061562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柿子文化公司临时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审计、评估机构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亦不具有业务约定书的约束力。

特此公告。

 

附:审计、评估机构选定公告回执

 

武汉柿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77         

附件

2号公告:关于遴选武汉柿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